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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紧急状态续延2个月 入境隔离期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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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3-20
核心提示:泰国卫生部助理部长萨提19日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最高级别会议敲定,将外籍人士入境泰国的隔离检疫时间缩减至10天,从...

泰国卫生部助理部长萨提19日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最高级别会议敲定,将外籍人士入境泰国的隔离检疫时间缩减至10天,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将全国紧急状态法再延长实施2个月至2021年5月31日。而外交部长乃敦透露,泰国“疫苗护照”计划的目标国家名单已初步锁定3个,包括美国、新加坡和南韩。

卫生部助理部长萨提在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最高级别会议结束后表示,此次会议审议一项重要议案,批准将外籍人士入境泰国的隔离检疫时间从原14天缩减至10天,也不用再出示适航证明(fit-to-fly document)。该议案此前已获得疫情管理中心小组委审议通过,由卫生部提案,规定在今年4月1日起正式上马。

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发言人塔威实表示,最高级别会议对入境泰国的外籍人士有所放宽,将隔离检疫时间从14天缩减至10天,已接种过疫苗且按照规定完成隔离的商务人士,可照常参加会议和使用场地召开会议。如果是来自发现变异新冠病毒的国家,按照卫生部规定仍要隔离14天,预防变异病毒在泰国境内传播。

至于入境隔离时间缩减至10天后,隔离期间将按照3个阶段逐渐放宽相关措施,包括:第一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入境旅客在隔离期间取得病毒检测阴性证明后,允许在隔离场所内进行多项活动,例如按照时间规定可离开房间,可进行的活动包括在健身房健身、室外健身、在泳池游泳、可在封闭和可控环境内骑自行车、可从外面购买商品和食物。至于短期入境的商务人士,可依照卫生要求使用会议室。

第二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在第一阶段放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松绑,入境旅客在隔离期间取得病毒检测阴性证明后,可在隔离酒店餐厅内用餐,可享受健康按摩服务。

第三阶段(10月1日起),仅对来自国家传染病委员会规定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实施隔离,隔离期间侧重于利用创新和技术协助管理。

塔威实表示,从4月1日到9月30日间入境泰国的旅客,凡未取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或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证明者,都必须在入境后隔离10天,且期间须接受2次病毒筛检。具备上述两项证明文件者,入境后仍须隔离7天,并于期间接受1次新冠肺炎病毒筛检;有疫苗接种证明、但没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证明者仍须受检2次。

由于入境后仍需要接受强制隔离,故从4月1日至9月30日间各地检疫机构仍将持续运作。但10月1日后,疫管中心计划推动“近距离观测”及“泡泡及密封”措施,主要将应用于机场、交通枢纽、观光目的地,以及位于观光景点附近社区。

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紧急状态法,在经过数次延长实施后将于3月31日到期,此次会议审议后批准再延长实施2个月即至5月31日,旨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此外,外交部长乃敦透露,“疫苗护照”计划还需与其他国家讨论有关准备情况,通过使用互认协议(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MRA)的谈判方式,侧重于双方国家对接待游客的准备程度有多少,泰国更看重有意入境的游客所在国的准备情况,要在疫情防控上取得良好成效。

据卫生部初步提交至外交部审议的“疫苗护照”计划目标国家名单,包含美国、新加坡和南韩,其他国家还在审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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