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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完成首批进口复合胶新标准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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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6-04-05
核心提示:近日,从广东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深圳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顺利完成深圳地区首批法定检验进口复合橡胶的检验工作...

近日,从广东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深圳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顺利完成深圳地区首批法定检验进口复合橡胶的检验工作。

据悉,该批复合橡胶进口自台湾,共29.5吨,货值8.25万美元。

据质检总局、海关总署201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2015年第165号),自2016年2月1日起,检验检疫部门对HS编码为4005100000、4005200000、4005910000、4005990000的进口复合橡胶,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为保障该批进口橡胶的顺利通关和质量安全,龙岗检验检疫局主动向进口企业宣传有关进口橡胶的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要求,第一时间对这批进口复合橡胶进行现场外观检验,并抽取代表性样品送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在确认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后,对货物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贸易商,进口复合橡胶在报检时,除合同、提单、发票、箱单等贸易单据外,还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报告和配料表。

其中,质量报告为产品出厂的详细报告,配料表为复合橡胶所包含的生橡胶及配合剂名称和含量的列表。

检验检疫部门将对进口复合橡胶的外观、复合橡胶中生橡胶含量等实施检验检疫,严厉查处不如实申报、以次充好、以废充好、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提示:本信息仅供您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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