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
日期:2012-03-07 11:31
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天然橡胶种植、加工、经营、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天然橡胶资源包括天然橡胶林地、林木和天然橡胶产品。
天然橡胶产品包括原产品、初产品和相关产品。原产品是指橡胶树直接产出的胶乳、胶线和胶块;初产品是指对原产品进行加工制成的各种干胶和浓缩胶乳;相关产品是指对橡胶原木、橡胶籽(壳)、橡胶加工废弃物进行加工制成的半成品或者成品。
第四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国家、集体、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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