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日期:2007-06-11 10:47
资料。   十八、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或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应由企业于中标货物支付验收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并提供下列证明及资料:   1.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2.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如中标人为外贸企业,则还应提供中标人与供货企业签订的收购合同(协议);3.中标货物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货物已征消费税的,还需提供专用税票;(生产企业中标的,应征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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