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日期:2007-06-11 10:47
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二)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1.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2.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销项金额是指依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计算该项货物退税的税率。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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