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有关港口费的各种规定
日期:2007-06-25 09:53
卸费按相应货类的标准计收,不按“笨重货物”计算。对于超过 ZOO吨以上的大件,其费用标准仍按100―20O吨档次的费率计收。   对于沿海进出口的大件货物装卸费,3O吨以下的按交通部颁发的费率标准执行,30吨以上的装卸费我局有如下规定: 3O―5O吨装卸船费每吨 20.00元;装卸汽(火)车,每吨16.00元; 5O―1OO吨装卸船费每吨24.00元;装卸汽(火)车,每吨ZO.OO元; 每件重量100吨以上装卸船费每吨32.OO元,装卸汽(火)车每吨28.OO元。 危险货物装卸费的计收   “危险货物”的装卸费内贸与外贸在计费方法上略有不同,内贸及外贸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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