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09:53
卸车的“一般危险货物”是按相应的货类加收2O%,“烈性危险货物加收1OO%,外贸的“危险货物”有其相应的费率标准。石棉、鱼粉、种子饼、棉、麻以及其它植物纤维不按危险货物计收港口费用 对“以出顶进”货物的收费的规定 由于国内对某些物资的需要,常有用“以出顶进”的方式将计划出口的货物以外资价格卖给国内,该货物在国内的运输、港口均应办理货物运单,对有关港口费和运费的计收有如下规定: (1)货物在港口发生的费用。起始港(始发港)按《港口费收规则》外贸部分的规定计收,到达港或中转港接“内贸部分”的规定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