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27 08:38
同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自货物装上船舶开始至卸离船舶为止的一段时间,有人称之为钩至钩。《汉堡规则》则将责任期间扩大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从托运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手中接管货物时起,至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时止,包括装货港、运输途中、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内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简称为港到港。
六、诉讼时效不同
《海牙规则》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一年后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和船舶都被解除其对灭失或损害的一切责任。一年时间对远洋运输的当事人,特别是对要经过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