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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出台化解轮胎过剩产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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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06-04
核心提示:日前,山东泰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化解钢铁等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将全面清理违规项目,未开工的违规项目...

日前,山东泰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化解钢铁等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将全面清理违规项目,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国家认定的在建违规项目一律不得续建。其中,产能过剩行业包括轮胎行业。

《意见》规定,山东泰安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核准或备案钢铁、水泥熟料、水泥粉磨、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新增授信、生产许可等手续。认真执行国家制定修订的轮胎等行业产业政策,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 控制产能规模。

《意见》称,当地轮胎行业要强化聚集效应,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立足新东岳集团的技术、品牌优势和摩托车胎、电动车胎、工程胎等产品优势,大力开发生产真空胎等特种产品。

据了解,泰安市政府计划,到2017年,当地轮胎行业产能将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产品档次明显提升,原材料保障、配方、设计等能力明显增强,轮胎生产向服务化、个性化、高端化和再制造化延伸。

为此,泰安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意见》规定,当地政府要大力推广应用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轮胎行业的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企业产品由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转变,生产能力由低端过剩环节向高端环节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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